今天起32国取消中国出口产品普惠制待遇,咋回事
海关总署决定:12月1日起,中国输往欧盟成员国、英国、加拿大、土耳其、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32个国家的出口商品,不再享受这些国家的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,中国海关也不再对这些商品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。这些国家对中国采取了贸易措施?对中国出口又会有什么样的影响?
普惠制,顾名思义就是普遍优惠制度,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一种非歧视、非互惠的关税制度。因为它是发达国家单向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一项优惠,发达国家是可以单方面取消的;最惠国待遇则是国与国之间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法律待遇条款,是彼此之间相互给予的优惠,单方面取消是违约行为。
取消对中国的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并非第一次发生。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官网信息,此前日本大使馆、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取消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后,海关已分别自2019年4月1日和2021年10月12日不再对日本和对欧亚经济联盟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。 目前全球仍有挪威、新西兰、澳大利亚3国给予中国出口商品普惠制待遇。
欧美国家的正常关税维持在2%~3%之间,即便是取消普惠制,恢复到这些国家的正常关税水平,对中国产品的影响也不大。一个最具说服力的例子就是,美国对中国商品大规模加征高额关税之后,中美之间的贸易额不但没有受到影响,反而出现了大幅的增加。
32国取消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,暂时会让一些出口企业失去关税优惠,带来一定的压力。但总体来说这种影响是有限的:由于中国制造产品的竞争力越来越强,单纯的关税政策已经很难影响到中国产品国际贸易的全局,因此并不会影响我国出口企业未来长期对更大市场机会的争取。
中国海关总署建议,对于输往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待遇的发达经济体的货物,企业可以申请非优惠原产地证书,来适用最惠国税率。最惠国待遇是世界贸易组织(WTO)基本原则之一,它要求WTO成员国之间互相给予同等的关税待遇,又称“无歧视待遇”。中国入世后,自动获得WTO最惠国待遇,货物出口到其他成员国时适用最惠国税率。
有关国家对中国取消普惠制待遇,说明中国经济获得了历史性崛起,但是从某些具体指标看,中国仍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。出口企业应借势加快转型升级步伐,向创新和效率要发展,从根本上增强自身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实力。